新舊課程必修對照表 [四年制]/[二年制]

必修課程彙總表 / 專業科目彙總表 [四年制]/[二年制]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四年制)

九十五學年度之前入學學生必修課程適用九十五學年度必修課程標準對照表

九十五學年度之前必修課程標準

九十五學年度必修課程標準

備註

科目名稱

學分數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微積分

8

微積分

8

 

物理

6

物理

6

 

計算機程式設計

3

計算機程式設計

3

 

計算機程式設計實習

1

計算機程式設計實習

1

 

資訊工程導論

3

資訊工程導論

3

 

網際網路與應用

3

 

 

自九十五學年度起改為選修課程,重修生在本課程沒開課前提下,可改修「物件導向程式設計」課程

網際網路與應用實習

1

 

 

自九十五學年度起改為選修課程,重修生在本課程沒開課前提下,可改修「物件導向程式設計實習」課程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

3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實習

1

 

電子電路

3

電子電路

3

 

離散數學

3

離散數學

3

 

資料結構

3

資料結構

3

 

線性代數  

3

線性代數  

3

 

數位邏輯設計

3

數位邏輯設計

3

 

數位邏輯設計實習

1

數位邏輯設計實習

1

 

工程數學

3

工程數學

3

 

演算法

3

演算法

3

 

計算機組織

3

計算機組織

3

 

機率與統計

3

機率與統計

3

 

程式語言  

3

程式語言  

3

 

計算機網路概論

3

計算機網路概論

3

 

計算機結構

3

 

 

自九十五學年度起改為選修課程,重修生在本課程沒開課前提下,可改修「編譯器設計」課程

 

 

編譯器設計

3

 

作業系統

3

作業系統

3

 

資料庫系統  

3

 

 

自九十五學年度起改為選修課程,重修生仍需補修此課程

實務專題

4

實務專題

4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二年制)

九十五學年度之前入學學生必修課程適用九十五學年度必修課程標準對照表

九十五學年度之前必修課程標準

九十五學年度必修課程標準

備註

科目名稱

學分數

科目名稱

學分數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

3

 

 

 

計算機組織

3

 

離散數學

3

離散數學

3

 

計算機網路概論

3

計算機網路概論

3

 

程式語言  

3

程式語言  

3

 

作業系統

3

作業系統

3

 

演算法

3

演算法

3

 

計算機結構

3

 

 

自九十五學年度起改為選修課程,重修生在本課程沒開課前提下,可改修「計算機組織」課程

資料庫系統  

3

 

 

自九十五學年度起改為選修課程,重修生仍需補修此課程

實務專題

4

實務專題

4

 

 

資訊工程系必修課程彙總表 

二年制

四年制

備註

課程名稱

學分數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國文

2

國文

6

1. 通識課程:

(A)  二年制:

電資學院二年制學生至少應修習人文科學類及社會科學類各二學分

 

(B)  四年制:

各學院學生至少應修習人文科學類及社會科學類之通識課程各四學分

 

2. 外文課程:

九十學年度入學之四年制學生,外文課程須修習:「英文」6學分、「英語聽講練習」0學分、「英文實務」0學分。

英文

2

英文

6

歷史與人生

2

歷史與人生

歷史與文化

2

2

通識

4

通識

12

體育

0

體育

0

共同必修小計

10

共同必修小計

28

 

 

 

 

作業系統

3

微積分

8

計算機結構

3

物理

6

離散數學

3

計算機程式設計

3

計算機網路概論

3

資訊工程導論

3

演算法

3

工程數學

3

程式語言

3

數位邏輯設計

3

資料庫設計

3

資料結構

3

 

 

線性代數

3

 

 

電子電路

3

 

 

機率與統計

3

 

 

計算機組織

3

 

 

網際網路與應用

3

 

 

作業系統

3

 

 

計算機結構

3

 

 

離散數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