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

本校為鼓勵學生培養專業實務能力,激勵學生參與各類專業技術證照考試,凡有於114年8月1 日至115年1月31日間核發之證照者(限於本校在學期間取得者),請參照所附獎勵辦法並填妥
申請表後,於3月15日前將其資料送至系辦獎勵申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