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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新生申請抵免學分公告

研究所新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

申請日期:115年2月4日起至115年2月23日止,申請表請送至

RB504-1器材室(林小姐收)

二、申請表格:己更新,請自行至資工系網站表格下載最新版申請書填寫。

三、抵免學分辦法請見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var/file/48/1048/img/2552/820202598.pdf

四、本系研究生抵免學分要原修課成績達80分(等第A-)以上才能提出抵免申請

為原則,惟雙聯學位生不在此限。

五、申請新生應繳證明文件如下:

      1.抵免學分申請書須經申請抵免課程授課教師簽名後再經指導教授簽名。

      2.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若有抵免非CS課號,請

    依抵免課號另填申請表, 送外系審查請加附影本)。

      3.申請大四抵免研究所學分,請另附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單 (並經教務處註

   冊組核章)。

      4.申請抵免專業科目,必須附上原修習課程之課程大綱及教科書名稱(無論臺

科學生或修習臺大與師大課程仍須檢附)

六、新生申請抵免科目,不限本系所開課程,但請自行排除以少抵多及重複抵

免的科目。另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四條第(九)規定「學分抵免……略

以,不含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及他校課程

七、抵免結果將於課程加退選結束前一天或更早,以學校電子郵件通知審查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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