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公告
114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公告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五)截止。
申請繳交資料及申請流程:
(一)、112學年度入學之研究生自「學生資訊系統」登錄學位論文研究題目及研究目的。
(二)、列印含研究生及指導教授簽名之「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提交系辦完成申請。
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第8條規定:
研究生須於學位論文撰寫初期,與指導教授確認論文題目及內容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另除有明訂須論文研究計畫口試之系所,於研究計畫口試時,確認學生學位論文 是否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外,其餘系所學生,須於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或最遲於學位考 試當學期全校加退選截止前,依系所規定期限,將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送交系所審查是否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若審查不符,系所應令學生修正改善;若在校生對系所審查有疑義,或於畢業後被檢舉或發現學位論文與系所專業領域不符,則參照本校「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處理程序進行調查,並進行適當之處置。
